說法主題詞
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
這種紀念物品應當是一種具有一定精神價值的有形實體物。是一種寄托了人的精神或者是能夠給特定的人以精神滿足的物品,它的使用價值已經(jīng)退居其次;而且這種物品的精神價值應當是公認的,不是以某個人好惡而改變的。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對它的損毀或滅失具有不可挽回性。
法官說法
“特定”紀念品丟損
要賠償精神損失
嘉賓沈陽市皇姑區(qū)人民法院法官王衛(wèi)東
A.何為“特定”
寶寶的百天照片應該屬于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給寶寶拍攝百天照片是一種民間公認的習俗,對于寶寶和家長來說,都有很大的紀念意義。同時,百天照必須在孩子百天那天拍攝,不能錯過。
孩子媽媽保留了照相的單據(jù)
B.如何索賠
由于這種物品的特定性,索賠時一定要拿出相關的證據(jù)。作為消費者,接受此類服務時,一要明確約定服務的內(nèi)容,并保管好合同及其證據(jù);二是一旦損害發(fā)生,應當及時主張自己權(quán)益,包括財產(chǎn)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對于其他情況,比如父母生前唯一的照片,出去旅游時拍攝的膠卷,在沖洗之前,最好要在合同上特別注明一下,畢竟在沖洗之前對于膠片里的內(nèi)容,對方是不清楚的,同時車票、門票等都可以當做旁證。當然,最好的方法是雙方進行公證。
對于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由于其“特定”性與“唯一”性,一旦損毀或者丟失,對人更大的傷害在精神方面上。起訴時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C.額度咋定
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根據(jù)《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guī)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quán)人的過錯程度;(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quán)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quán)人的獲得情況;(五)侵權(quán)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P>
一般來說,這種物品的精神價值的多少與取得或維持這種物品的難易程度也密切相關,往往來之不易者價高。只有是特定物,世間僅此一個,不可替代,精神上的缺憾與無奈才有所依據(jù)。因此結(jié)婚婚禮的錄像損壞一般來說賠償額度就要比旅游照片被損壞要高。因為前者是不可再現(xiàn)的。
精神賠償金數(shù)額上要求不要太高,否則可能需要承擔高額的訴訟費。一般來說,我省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額度不超過5萬元。